一、什么是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有哪几种?
建筑垃圾总共四大类,分别是: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三、如何区别四大类建筑垃圾?
1.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2.工程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3.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4.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废弃物。四、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的危害有哪些?
建筑垃圾主要有以下危害:
一是侵占有限的土地资源;二是对水资源污染严重;三是污染土壤,降低土壤质量;四是影响空气质量;五是破坏生态环境;六是易产生安全隐患。 五、处置建筑垃圾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备吗?
六、施工单位能不能讲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运输单位进行清运?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七、居民装修垃圾该如何处理?
居民装修垃圾按照“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可以采用袋装、桶装等密闭化措施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等指定地点或交由有资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
八、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联系人: 卜先生
手机:18888181087
电话:
邮箱: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经贸路8号3楼311